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资料
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资料
业纸质申报材料须按照本清单要求制作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顺序胶状成册。
1.总目录(除申请书外,其他内容需与网络申报中附件清单一致)。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企业公章(三/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复印件;
(2)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利变更证明;
(3)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参考格式附后);
(4)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的摘要等);
(5)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发生名称变更的,知识产权名称未及时变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或变更手续。
5.经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2016年)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一个会计年度(2016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研发费用专项鉴证报告需对企业是否建立研发费用专帐或辅助帐事项进行确认。
专项报告出具机构可在省高企认定办公室推荐的名单中选择(参见陕西省科技信息网《关于公布2017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陕高企认〔2017〕5号)),选择未在推荐名单的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企业须提供中介机构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情况说明(具体到三级技术领域)。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科研项目立项清单(参考格式附后)及证明相关材料(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立项报告资料量过大、不便装入材料,可只附项目摘要或情况说明及图片佐证,无需提供、留存备查。
9.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1)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参考格式附后);
(2)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同一材料无需重复提供,注明所在页码即可)。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材料需具有佐证效果)。
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如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科技人员培训、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
11.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列表说明),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入职时间,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在职、兼职、临时聘用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留存备查。
12.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或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印鉴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13.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承诺保证书(参考格式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