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方向:

方向一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产业化

一是支持工业企业积极优化产品结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环境等进行改造,实现提质增效、绿色生产,扩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支持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下一代信息通信、计算及存储、智能硬件等电子信息制造业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方向二  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及应用

一是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数据、网络和平台,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包括:全生产过程管控优化、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设备管理优化、供应链协同制造、智能装备产品服务化;

二是支持工业电子商务项目。支持制造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提升网络化营销水平,提高网上销售占企业总销售收入的比重,打造线上线下融合、产供销一体的营销新体系。


资助标准:

(一)项目资金采用事中、事后补助或直接股权投资两种支持方式,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1.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的项目,按照《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产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申报,单个企业申请的直投资金投资额度最低500万元,最高3000万元,占被投企业的股份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总体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此外,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与配套支持,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

(二)省级大型骨干企业,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列入“三个一批”企业库(制造业骨干企业、“两高四新”、初次小升规),绿色工厂等企业,通过两化融合贯标评定,列入国家、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通过市级清洁生产认定(含简易流程)的企业,可以优先扶持。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实施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项目须在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http://210.76.70.91/Portal/)填写项目备案信息,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时间在2016年1月1日后;

5.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广州市统计数据采集平台上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1),且08项“建设性质”中须选第3个选项“改建和技术改造”。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当年投资超过500万元,或者当年投资不达500万元而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的跨年度投资项目)须纳入市工业和技改投资统计;

6.申报方向一的项目须在本通知发出时已开工建设,投资进度不低于30%或形象进度不低于50%。项目设备投资在150万元以上,须在2018年12月底前建成投产,并申报开展完工评价工作。

申报方向二的项目须是2016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投资结构合理,并承诺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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