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条件:
1.项目领域列入本申报通知,且每个承担主体限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承担主体必须为珠海市注册的企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外引进的“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必须承诺于资金拨付前整体搬迁至珠海并开展正常经营。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原则上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额8000万元以上。为鼓励创新创业,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我市大型企业投资孵化、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已投资项目等可不受年度销售额指标限制。
4.项目承担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信誉、纳税信用良好。
5.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或能填补国内空白,或能打破国外技术封锁,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
6.项目具有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能代表中(长)期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方向。
7.项目实施后能形成产业集群或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税收贡献。
8.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水平较高的研发团队,领军人才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生产、研发和管理条件。
10.本项目支持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不支持已完成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产业化项目以及享受过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
支持额度:
竞争性项目评审扶持是以项目为依托,通过无偿补助方式支持重点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核心装备研制。单个项目市财政支持额度原则上定额300-500万元,且市财政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30%。
组织方式:
(一)网上注册申报。请通过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
(http://ywgl.zhcz.gov.cn/egrantweb/)申报,网上注册后,点击“珠海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模块进行资料填写,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至各区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至我局审核,确认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书后辅助材料的顺序,打印一式5份,加盖公章,编制目录,统一用A4纸张胶装。请勿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装订。
(三)申报和推荐时间。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10月15日(网上申报系统预计9月15日开通)。区科工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各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