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府办函〔2018〕770号)和《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科〔2019〕111号)文件要求,我局现开展2020年度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资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2019年、2020年认定的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资助内容及额度: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在2019年度促成的技术交易,并在佛山市实现产业化,只要买卖双方至少有一方是在佛山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按照每个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 5%对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给予资助。每个技术交易合同资助不超过 20 万元,每个平台每年资助合计不超过 200 万元。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平台、买方和卖方独立法人证明;
3.平台与企业(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
4.2019年平台促成的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以技术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6.技术在佛山市产业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申报,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版一致,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一)平台注册。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点击“项目申报-我要申报”或者“工作台-我要申报”→点击“申报”,通过点击“申报”→点击“立即申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系统”首页的右上角“新手指南”和页面的“找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二)网上申报。各单位的具体业务负责人进入业务系统进行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由单位管理员、各区科技管理部门业务管理员、市科技局业务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通过网上审核后申请单位可打印纸质材料正式版,按要求签字、盖章。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00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5:00;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00至2020年9月15日下午5:00;
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下午5:00。
请各申请单位按规定时间将纸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本区申请材料并报送到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82221133;
技术支持:83282211;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陈锡明,82340940,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9楼906;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邝丽婷,86399259,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303;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陈敏锐,22830326,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科技创新科;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侯尚军,88663030,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科技管理科;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但娅婷,87736621,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103室;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吴海婷,83350885,佛山市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3室。
六、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投诉电话:83395761,邮箱:jjgjw@fskjj.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名单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