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及流程

 一、 高新申请书 (先从网上申报,然后从网上打印一式五份)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司的公章)
  三、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四、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二个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上年度的技术性收入)
  五、 其 他:
  1、 申报公司高新认定的材料清单。
  2、 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
  3、 立项报告(与RD表一致)
  4、 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财务制度
  5、 与科研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同
  6、 设立的研发机构和设施和设备清单(附购买设施和设备的发票及合同)
  7、 三年的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文件
  8、 公司的科技人员花名册(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附带社保、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提到了有多少博士、研究人员的学历及职称可以提供复印件。
  9、 科研成果转化项目资料(清单,合同,产品质量检验证书等)

  一、进行自我评价
  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认定标准,应对照《认定办法》进行客观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则可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二、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企业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5.经具有资质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申报表必须有主管税局加盖业务专用章。
  四、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认定报备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公示公告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如果企业没有经验或没有专人整理资料,可寻求第三方中介公司代理申报,可节约很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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