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学研项目如何申报
【产学研申报条件】
(一)平台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包括通过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等,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二)平台注册地在广东,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性质等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广东。
(三)平台于2017年后(含2017年)获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认定且未享受区级政策扶持。
【产学研申报材料】
(一)《产学研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经费及配套资助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
3.平台获上级认定文件;
4.获上级认定项目整套申报材料(如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等);
5.由高校单独出资设立产学研创新平台出资证明或高校与区内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创新平台的合作协议;
6.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合同;
7.产学研创新平台申报材料真实性及服务年限承诺书。
8.组织申报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产学研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记。申报人登陆广州市“1+4”产业人才政策申报系tong,在线填写上传《法人单位用户申请单》,待系统通过授权后完善单位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登记。
(二)申报。申报人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受理机构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三)审核。受理机构对网上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提出修正或补充内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平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项目合同书核实项目经费投入情况。
(四)审定。拟入选名单报番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入选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拨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向入选平台按相关规定拨付相应资助。
【相关支持】
对大学城各高校在番禺区注册成立的产学研创新平台,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以下扶持,相关资助在项目入选后次年拨付。拨款期为项目支持期。
(一)建设经费资助。
产学研创新平台获得上级认定后,按其建设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对于以成立科技型企业、建立或者联合建立示范性生产线或者工业性试验基地、技术入股、技术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番禺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的,参照《广州市番禺区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配套资助。
对获得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给予60万元事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