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的通知

松山湖科教局、各有关镇(街)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情况

  本批项目共立项12项,合计资助2700万元(详见附件)。

  二、项目任务书签订及经费拨付程序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项目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经项目承担单位所属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局网上形式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

  (二)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市科技局收到项目任务书备案后拨付资助金额的4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验收通过后拨付3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抓好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每年1月份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须及时向市科技局和项目监理机构汇报。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与中国科学院所合作事项,及时向市科技局或中科院广州分院报告。市科技局联系人:陈珺,联系电话:0769-22831317;中科院广州分院联系人:孙金龙,联系电话:020-37656336。

  (四)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联系人:谢凤娟,联系电话:0769-22835972;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立项名单及资金安排表.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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