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 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 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申请。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方式和时间

  (一)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

  (二)申请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7日(截至18:00)。

  二、支持数量、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当年度总额控制。

  (二)支持强度。单个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方式。事前资助,项目执行期三年。

  三、申请人员

  (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经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应为全职人员,不含在培学生,50%以上应为申请单位全职人员,且须在深圳连续购买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项目组五位主要成员至少60%申请单位全职研究人员。

  四、申请数量

  2022年度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管理,申请人(非企业类申请单位)或企业申请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类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或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2022年度只能申报1项基础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请和正在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申请人或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申请和正在承担(包括主持和参与)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平台载体、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得超过3项。

  (三)不支持连续申请。已获得2021年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以往市级科技计划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厅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申请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

  (四)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五)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8102181,88103567

  技术支持电话:86576087,86576088

  七、书面材料提交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申请阶段无需提供资质材料,仅获得立项资助的申请项目需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须通过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后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项目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照本指南申请材料排列次序对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指南.pdf

附件2:2022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内容(328项).pdf

附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x

附件4: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docx

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2022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pdf

附件7:深圳市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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