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组织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继续组织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请继续组织企业进行相关项目申报。此次项目申报要求和流程与2022年6月10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一致。
申报系统于8月22日18:00开放申报(报国家首台套项目需要纸质报送,无需系统提交),企业须在8月30日24:00前完成首次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企业须在9月1日17:00前完成修改提交,区主管部门须在9月1日18:00前完成审核、企业打印报送全部工作,9月1日18:00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业务。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22年9月1日前将推荐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交我局(装备工业处)。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继续组织202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2.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2日
(联系人:张亚,联系电话:8312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