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评审采购报价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就2022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评审采购发布询价公告,欢迎具备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前来参加报价竞标。
一、项目名称
2022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评审
二、项目概况
根据《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75号),拟对我局受理申报的2022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现拟从熟悉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情况的科技服务机构中委托一家开展项目评审组织工作。
三、服务期限
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采购报价
采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贰拾万元。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食宿费、项目申报培训费、现场考察交通费、咨询服务费、场地费、材料印刷费等开展评审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评审方式
组织专家采用网上材料审查、集中答辩评审与现场实地考察相结合手段,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和考察时间为5-6天,参与评审项目数预计40个左右。
(二)评审专家
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技术专家要求基本能覆盖申报项目的专业领域。
(三)评审依据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监督办法》;
2.《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75号);
4.2022年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
(四)服务内容
1.根据《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75号)制定针对目标对象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并分类提交项目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指标和权重分配;
2.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合理规划网上材料审查、集中答辩评审、现场实地考察时间与地点等事项,并负责提前通知,做好组织安排工作;
4.集中答辩评审为期2天,按项目分组情况邀请专家,要求每组专家人数5名,其中行业技术专家4名、财务专家1名。评审结束后,专家组应提出对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意见;
5.现场考察为期2天,按项目分组情况邀请专家,要求每组行业技术专家人数2名和财务专家1名。考察结束后,专家组应提出对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意见;
6.评审机构结合集中答辩和现场考察专家意见,在现场考察结束后两周内提交完整的项目评审报告;
7.负责评审期间专家集中评审以及现场考察等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等(包括专家交通安排);
8.为避免本地专家评审时的利益和冲突,参与评审的行业技术专家原则上由异地和本地专家组成,需兼顾行业分布,并熟悉省市工程中心的有关政策;
9.对所有申报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培训和申报指导。负责项目申报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包括租赁培训场地,准备培训材料,通知申报单位和实施培训等工作。负责申报单位在填报申报材料时的咨询答疑、填报指导,协助开展材料预审等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
(二)了解当前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定义和相关政策,能够为企业提供相关业务日常咨询、培训和政策解读。
(三)熟悉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资格认定项目评审基本情况。
(四)可提供包括理工学科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库,专家库名单不少于100人。所聘请技术专家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属于省、市科技部门专家库范围。
(五)报价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及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七、供应商数量及确定方式
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综合评分法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八、报价文件要求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文件:
1.承诺函(见附件1)。
2.报价函(见附件2)。
3.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包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工作程序、人员配置、经费预算、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
4.工作总结(包括经营状况、工作业绩、执业水平等内容)。
5.本邀请函第六项“供应商资格”中要求提供的文件,如管理制度,专家库名单等。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盖章,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包装递交。
九、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下午15点00分。
十、递交报价文件的地址
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601房。
十一、项目开标时间
2022年9月14日下午16:30。请各报价单位派员凭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参与,超过15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开标,不影响评标结果。
十二、采购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二)联系人:宋昀潇,罗雯雯;电话:2113992,2137372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