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0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中期考核通过项目第二期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STS)-东莞专项项目中期考核结果,对考核通过的项目拨付第二期资助经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计项(STS)-东莞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科〔2020〕44号)的规定,本次拨付项目资助经费的30%,8个项目合计840万元(详见附件)。
二、项目资助经费拨付至主承担单位账户,其他参与单位资助经费由主承担单位根据合同分配。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费用支出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如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映。联系人:陈珺、周艳君,联系电话:22831317、22831315。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STS计划-东莞专项考核通过项目第二期资助清单.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