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一)企业为广州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 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 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推荐入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的成长组企业必须曾获得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流程
(一)报名。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前,大赛组委会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三)初赛。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对参赛企业进行网络评审,参赛企业无需线下参赛。
(四)复赛。
复赛通过线上路演视频的形式,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分别进行比赛。晋级复赛的参赛企业录制路演视频上传至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或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其它服务平台,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参赛企业无需线下参赛。
(五)决赛。
决赛包括半决赛和总决赛,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分别进行比赛。大赛组委会视各组别行业报名企业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比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决赛采用线下或线上路演方式进行,参赛项目成绩现场公布。比赛通过相关平台进行视频或文字照片直播,向观众全程开放。
(六)尽职调查。
大赛组委会将视大赛进展情况,拟按照相关成绩排名、尽职调查等情况择优向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组委会推荐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决赛名单。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企业提供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等资料进行审查,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以投代评
本届大赛继续实施“以投代评”与“以赛代评”联动创新机制, 对通过初赛评审并经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核实符合“以投代评” 条件的参赛企业,可直接晋级半决赛,并择优推荐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
(一)“以投代评”条件。
1.参赛企业于2017年1月1日(含)至大赛报名截止日(含)期间获得股权投资(具体时间以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日期为准);其中,初创企业组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100万元以上(含),成长企业组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500万元以上(含)。具体投资金额以该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为准;
2.对上述参赛企业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机构需在发改部门备案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公示;投资参赛企业的基金产品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
(二)所需核实材料。
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材料;
2.公司章程证明材料;
3.引入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发改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公示材料;
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产品备案公示材料;
5.投资机构与所投资科技创新企业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银行回单证明材料。
(三)核实方式。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企业在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交的“以投代评”材料进行线上核实。
(四)核实材料受理。
自评符合“以投代评”条件的参赛企业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同时,还需要在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交相应核实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金额
根据参赛企业数量与市财政局批复的经费预算对获奖企业给予相应奖励补助,在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或羊城“科创 杯”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在本届大赛中获得较往届更高奖项的,依照企业在本届大赛中所获奖项补助标准给予“晋级奖补”全额补助支持,获得等同于或低于 往届大赛中所获最高奖项的企业,则不予奖励补助。
(一)初创企业组补助。拟对大赛初创企业组各行业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优胜奖 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60 万元、30 万元、5 万元、 2 万元奖励补助。
(二)成长企业组补助。拟对大赛成长企业组各行业赛获得一、二、三等奖、优胜奖 和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50 万元、10 万 元、2 万元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