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3〕2 号)文件要求,现开展珠海市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的政策目标、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请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需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步提供纸质申报材料(详见“三、材料要求”)。
(二)1个项目只能申请1项专项资金。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三)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
(四)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要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给予相应的申报指导,审核项目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上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附件1申报指南“四、申报材料”要求准备。
(二)每个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需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排序正确。
(三)每个申报项目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同1份材料内容较多的可在第1页加盖公章并注明上述字样),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每个申报项目应当报送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提交纸质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时一同提供)。
四、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3月18日上午11:00前,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于3月20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信部门审核(联系人及电话。鹤洲新区筹备组,李益锐,8841502;香洲区,冯航,2516428;金湾区,杨栋杰,7263627;斗门区,张玲玲,2782069;高新区,车林恩,3629237)。经区工信部门审核盖章后,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报送至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大厦2号楼413室)。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五、项目申报辅导
我局将于3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在408会议室(地址:香洲区兴华路111号中侨兴大厦2号楼4楼408室)召开项目申报辅导会,请各区汇总参会企业名单于3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工信局工业发展科。
特此通知。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
2.信用承诺书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
4.企业合同、发票信息汇总表
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清单
6.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进口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明细表
7.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8.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9.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汇总表
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王依桐,电话:2138270)
附件:
1.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指南.doc
3.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申请表.doc
5.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主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清单.doc
6.6.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进口主要设备、 关键零部件及系统明细表.doc
7.7.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二级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9.9.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汇总表.xls
10.10.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