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1.资金情况(分配、到位、支出)
“M501.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政策任务实际下达资金总额为235.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分配资金235.00万元,资金分配率100%。已到位资金23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 “直接补贴”资金为96.49595万元,已支出资金96.49595万元, 资金支出率100%;“事后奖补”资金为135万元,已支出资金 135万元,资金支出率100%;“工作经费”资金为3.50405万元,已支出资金3.50405万元,资金支出率100%。
2.组织实施(组织申报、评审等)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1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471号)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经符合性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入库项目。
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告知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各政策任务初步预算额度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1〕5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项目计划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3号)要求,经市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网上公示、市政府批准等程序,共安排清洁化改造专题1个项目、绿色设计产品专题3个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专题5个,计提工作经费1个,累计奖补235万元。
3.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1〕15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排该笔资金的主要绩效目标10个,实际完成项目10个,目标完成率100%。下达的绩效目标和广州市完成情况如下:
绿色设计产品数量预期指标值30个,实际完成30个;清洁化改造项目预期指标值1个,实际完成值1个;奖励“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获得企业5个,实际完成值5个;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实际项目按进度开展。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预期指标值提高实际完成值提高清洁化改造项目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预期指标值;获补助企业满意度调查预期指标值90%以上,实际完成值90%以上。
二、绩效分析
1.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定,广州市2021年“M501.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和支持工业绿色发展”政策任务绩效得分为92.5分,评价等级为“优”,在绩效目标设置、评审管理、事后项目跟踪管理等方面比较好。
2.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分值15分,得分13分)
①目标设置-完整性(分值5分,得分4分)
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覆盖产出数量、质量、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但未设置产出时效指标(扣0.50分);缺计划完成时间(扣0.5分)。省级绩效目标设置较规范,能够明确指标名称、指标值、计划完成时间。
②目标设置-科学性(分值5分,得分5分),省级绩效目标和本级绩效目标设置科学,且子目标与总目标相符,目标值可实现。
③目标设置-可衡量性(分值5分,得分4分),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清洁化改造项目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未量化(扣1分)。
(2)绩效监控(分值35分,得分33分)
①资金管理(分值15分,得分14分)
资金分配(分值5分,得分5分),实际下达资金总额为235.00万元,已分配财政资金235.00万元,资金分配率100%。
资金到位,实际已分配应到位财政资金额235.00万元,实际已到位财政资金额235.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资金支出,直接补助-实际已到位资金235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35万元,资金支出率100%。本指标得4分。
资金使用规范性(分值5分,得分4分),用款单位按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包括设立专账、支出符合规定、记账规范且凭证有效(扣1分)。
该政策任务涉及事后奖补、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等3种资金使用方式,按使用方式资金占比进行评价,资金管理得分5分。
②事项管理(分值20分,得分19分)
项目库建设(分值2分,得分2分),广州市工信局2021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评审工作方案,该项目入库资料齐全。
制度健全性(分值4分,得分4分),政策任务的立项、审批、招投标、验收等制度健全、有效。
实施规范性(分值6分,得分6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能够按照省级和本级相关制度,完成政策任务的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
自评管理情况(分值4分,得分3分),自评工作组织有效,提交政策任务自评材料,但是在提交资料及时方面还有待提高(扣1分)。
往年评价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值4分,得分4分),上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严格按照省级及本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3)绩效结果(分值50分,得分46.5分)
①经济性(分值5分,得分5分)
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分值5分,得分5分),财政资金支持贝恩医疗设备(广州)有限公司DMAC回收系统改造项目96.50万元,带动项目总投入2500万元,投入产出比1:25.91。
②效率性(分值20分,得分18.5分)
完成进度及质量(分值10分,得分9分),政策任务组织申报、评审、资金下达等工作开展及时有效(扣1分)。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1.绿色设计产品数量(分值3分,得分3分),计划完成的绿色设计产品数量3个,实际完成的绿色设计产品数量3个。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清洁化改造项目(分值2分,得分2分),计划完成的清洁化改造项目1个,实际完成的清洁化改造项目1个。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3.奖励“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获得企业(分值2分,得分2分),计划完成的奖励“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获得企业5个,实际完成的奖励“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获得企业5个。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完成情况-3.项目验收合格率(分值3分,得分2.5分),计划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90%以上,实际完成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截至2022年3月31日,直接补贴1个项目已完成暂未开展验收,计划于2022年底完成项目验收(扣0.5分)。
③效果性(分值20分,得分18分)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分值10分,得分9分),计划完成的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实际完成的推动企业清洁生产程度(扣1分)。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清洁化改造项目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分值10分,得分9分),计划完成的清洁化改造项目能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实际完成的清洁化改造项目能达到规定的节能、节水或减排量(扣1分)。
④公平性(分值5分,得分5分)
公众满意度(分值5分,得分5分),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1〕18号)为避免重复调查,地市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时可暂不考核“公众满意度”指标,则按满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