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何修改?

实用新型专利区别与发明专利,但也跟发明专利有相同之处,实用新型专利也是技术方案。那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如何修改

1.实用新型专利如何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在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局第1次实质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是可以主动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创造名称,摘要或者请求书的明显错误可以予以修改,并通知申请人。

  1. 实用信息专利可以撤回吗?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年内,不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该发明申请则被视为撤回。

3.专利申请主动撤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授予专利前,申请人可以随时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在撤回专利申请前,应该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统一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统一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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