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378号)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创字〔2018〕384号),现就2019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广州地区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单位的科技人员可以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农村科技特派员申请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和农业科技服务、科技推广工作经验。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

  (四)农村科技特派员申报单位、申请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不受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限项的限制。

  (六)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对接从化、增城、白云、花都、黄埔、番禺、南沙等7个涉农区域,对接市内其他区域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支持。

  (七)1个农村科技特派员只能对接1个技术需求方,1个技术需求方只能有1个特派员对接,项目要有明确的技术需求和可落地的条件,实施目标和实施方案明确,能完成预期目标。

  (八)2018年已获立项支持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和技术需求方不能再申报本批特派员项目。

  二、主要服务范围及内容

  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主要是针对广州现代农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对接与服务,围绕水稻、蔬菜、花卉、水产、果树等广州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品种的种苗资源的引进,种质资源研发、创新、种苗繁育以及技术推广应用等技术支撑。大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示范推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渔业养殖水治理、农产品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农业装备、农业信息与发展理念,推广良种培育、新型肥药、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农业物联网和装备智能化、精准施肥、农田修复、节能农机、食品安全以及农村民生等实用技术成果。鼓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涉农企业,支持创业类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进行技术指导等,支持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等组织机构开展合作,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创业,共同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的各类技术问题,培养本土农业科技人才。

  三、支持经费及方式

  2019年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立项支持40项,每项支持经费10万元,项目实施期2年。支持经费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立项后由我局下达立项通知,由委托服务机构(广东省农科院)与科技特派员签订任务书,并一次性将支持经费拨付到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所在单位。

  四、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2019年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需明确供需双方实施的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期限、资金使用、验收指标、绩效等,经所在单位及技术需求方所在区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盖章。

  (二)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技术需求方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包括:合作目标、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及条件、权利与义务、项目成果归属与分享等方面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承诺书(见附件2)。

  五、申报时间

  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8日17时。

  申报单位统一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委托服务机构(广东省农科院),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anyuwei@gdaas.cn。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刘晓辉、谢秀珍,83124045、83124044。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林悦欣、晏育伟,87596250、38213849。

  书面材料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29号省农科院办公楼(联系人:晏育伟,13560356516)。

  附件:1. 广州市2019年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请表.doc
     2. 承诺书.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7日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