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部分政策任务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751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9〕86号)和《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2019年度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汕工信函〔2019〕72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级工信部门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和集体讨论,现将2019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4-88992015
附件: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绿色发展用途)安排计划表(公示附件)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