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19年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拟资助补充立项项目公示
2019年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申报工作分别于4月10日、4月12日截止企业网申和纸质材料申报,5月份完成材料审核工作,有149家企业符合申报要求并形成拟资助企业名单。6月份,经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和公示后,我局对符合我区《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18〕9号)的125家企业进行了资助。16家企业在首次征求意见时,其安全生产等违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资助要求不明确,经重新审核和征求意见后,该16家企业符合申报要求。1家企业在公示环节提出异议,经审核,该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现将17家企业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我局受理异议的科室:监督评估科
联系人:梅小姐 电话:29993710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邮编:518101
附件:宝安区2019年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拟资助补充立项项目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