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汕尾市2019年省级财政设备奖励方式项目奖励比例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力度的通知》(便函〔2019〕1095号)的要求,对我市通过评审的汕尾德昌电子有限公司、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海丰县协祥盛染织有限公司、海丰景辉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等4个2019年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事后奖励项目,提高奖励比例;按奖励设备购置额30%的标准补齐差额,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4个项目拟合计追加355.11万元。现对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企业项目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设备更新项目计划表
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