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产业园(集聚地):
根据《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工信园区〔2019〕576号,湛部规2019-28),为做好2020年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
省财政厅印发的《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明确规定“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是省级预算编制的重要基础,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专项资金全部实行项目库管理”。要树立“先定项目再定预算”的理念,项目的入库情况将作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因素法的重要依据。
二、      严格按照项目入库流程进行申报
1.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尽快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各县(市、区)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积极申报,做到“应通知、尽通知,应申报、尽申报”,避免出现因为不知情而错过资金申报的情况。
2.相关通知文件、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http://www.zjei.gov.cn/);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省产业园(集聚地)管理机构应在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申报信息(或其他同等效果的方式公布),明确承办部门和联系人,受理社会咨询;申报材料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到省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1日。
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会各有关职能部门于10月15日前,对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审核入库。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执行。

附件: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产业共建
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工信园区〔2019〕576号,湛部规2019-28)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2日

(联系人:李春燕,联系电话:3310442,15816059333,
邮  箱:a3310442@126.com)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湛江市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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