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工信局,有关重点工业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你们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组织编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填写《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见附件),于11月22日前将《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U盘或光盘)报送我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市直单位的申报可直接报送我局。
我局在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16日
(联系人:伍时彬,电话:8884320,邮箱:sg888433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