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部分单位区级孵化器(试点)、区级 创客空间、区级加速器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穗开科〔2018〕8号)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1号)的相关要求,经我局核查,以下单位已不符合区级孵化器(试点)、区级创客空间、区级加速器的认定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撤销类别 |
1 | 广州市耀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区级孵化器 |
2 | 广州德浩科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区级孵化器 |
3 | 广东联谷未来城孵化器有限公司 | 区级孵化器试点 |
4 | 广州优氏工艺品有限公司 | 区级孵化器试点 |
5 | 广州光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 区级孵化器试点 |
6 | 广州创智汇投资有限公司 | 区级孵化器试点 |
7 | 广州阳普湾创新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区级创客空间 |
8 | 广州投投是道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区级创客空间 |
9 | 广州凡岛投资有限公司 | 区级创客空间 |
10 | 广州凤来仪置业有限公司 | 区级加速器 |
从即日起撤销以上单位的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区级创客空间、区级加速器的资格。今后上述单位如满足相关认定条件,可重新申请认定。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7日
(联系人:冯诗淇,联系方式:3229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