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韶关市2019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市工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审查,广东泰宏君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通过简易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现将上述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不超过5年。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