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已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立项。现按规定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共25项,立项资助经费合计1800万元。(详见附件)

    二、本次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广东省、佛山市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过程管理。

    三、各区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须尽快按照相关规定与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签订项目合同书,并协助下达财政资金(资金计划已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

    四、各级主管部门应履行项目的日常监管职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并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绩效评价、验收结题、项目审计等相关工作。

    五、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项目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科研任务,提升创新能力,并按要求提交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完成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验收。

    附件:2019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计划安排表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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