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与申报实务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六个必要条件和详细解读:
1、核心知识产权
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商标不可使用,Ⅰ类知识产权可重复使用,Ⅱ类知识产权仅可使用一次。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提交申请时,知识产权模块需要提交的内容包含:各类专利个数、类型、授权时间、授权号、获得方式等等,详见下表!
2、高新技术领域
国家重点支持的有八大行业领域有:(1)电子信息;(2)生物与新医药;(3)航空航天;(4)新材料;(5)高技术服务;(6)新能源与节能;(7)资源与环境;(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解读:企业需要根据主要产品或技术选择认定领域,详细到三级分类;如要修改认定领域,应在3年期满重新认定时进行。
3、人力资源构成
政策要求研发人员比例达10%。
解读:老的认定办法中对研发人员学历有一定的限制,政策放宽后,放宽学历,取消限制;认定办法中无要求提供人员合同、社保等证明,但在后期抽查中,这些很难避免,企业应重视。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提交申请时,人力资源模块需要提交的内容包含:学历统计、人员个数统计等,详见下表!
4、研发费用投入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B、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解读: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企业在申报实务操作中可以依据指标数据倒推提报企业的研发项目,对应填报申请书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如下。而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申报企业应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企业在申报实务操作中可以依据指标数据倒推,归集所填报项目的研发费用,并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应填报申请书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如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解读: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并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其中,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收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技术服务收入(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4类。
6、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中分为四大模块: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
解读:评委针对四项指标打分,总分100,达70分(不含70分)则通过认定。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注意知识产权数量且与产品或技术的关联性;需提供证书,未下授权、未缴费的专利均不能使用。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此项指标评测企业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是否以技术成果形成了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是否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共计5 项指标进行评测。
(4)成长性指标(20分)
主要看的是企业总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所以对于亏损的企业并不影响申报,公示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此项指标计算所依据的数据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为准。在计算会计年度内,企业未产生销售收入或成长性指标为负的按0 计算;第一年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销售收入为0的,都按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