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技术改造补贴申报指南

深圳市级政策。引导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企业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企业增加技改投入,支持投资额大、带动性强的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关于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改造指导目录、在本市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从技术改造项目完工下一年起连续三年内,实行事后奖补。鼓励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技术改造并给予贴息资助。对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设备提升技术能力的,按照不超过租赁利息5个百分点给予补贴。
 

宝安区配套政策。以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为依托,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对列入国家、省、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人”,对经认定的“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给予设备投入的15%、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经认定的“机器换人”一般项目,给予设备投入的10%、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入的5%、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对列入区无人工厂、数字车间的应用示范项目,分别给予设备和技术投入30%,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的补助。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或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先进技术,给予企业进口贴息的50%、最高50万元的扶持。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