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沙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及条件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对照相关条例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专家评审: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4.企业年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此外,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说明存在这种问题和缺点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时曾经遇到的困难。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八大领域);
3.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