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有哪些
一、初步判断是否达到认定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企业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法》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指引》。
二、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历经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历经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
企业高新技术商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讲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商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企业职工总体情形讲明与科技人员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准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形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形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讲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形与五项指标附和情形的具体讲明)等相关材料,
经具有资质并附和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讲明材料,承担认定工作当年具备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人员占职工全年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形讲明书),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从专家库中抽取至少5名评审专家,其中技术专家很多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最终组成专家组。
专家库及专家选取方法
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知晓;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认定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试行专家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备选专家应很多于评审专家的3倍,认定机构依据企业主营商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指定1名技术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 ,开展认定评审工作,认定机构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可视情形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提出认定企业名单,报领导小组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五、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对报备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形,提出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