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登录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并报市政府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封面含有防伪标识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中介机构需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规定
(七)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
(八)上年度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的代表性的销售合同与发票复印件。
(九)企业承诺书。(样本可在申报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