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贴奖励
一、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
已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600万元/家,每年200万元。
二、广州市奖励政策
(一)落户投资政策
(1)对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增资扩产的,在原规划厂区已竣工且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根据规划条件适当提高容积率新增自用生产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40元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200万元。
(2)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备案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1亿元。
(3)对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二)成长型企业政策
(1)对获得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
(2)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3)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4)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5)对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扶持。
(6)对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60万元一次性扶持。
(7)对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扶持。
(8)对纳入广州市“两高四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三、深圳市奖励政策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省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四、东莞市奖励政策
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一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市安排的“小巨人”奖励专项资金。
五、惠州市奖励政策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长”“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品牌称号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六、韶关市奖励政策
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这里涉及的奖励标准是广东省内市级奖励政策,区级奖励请关注政府官网和本站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