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肇庆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分为网上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两部分:
1.网上申请材料。企业在“政务平台”上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模块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
2.纸质申请材料。企业在“政务平台”的填报材料,在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方可打印。申请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
(1)企业承诺书。
(2)《肇庆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政务平台”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上一年度1月份、3月份、9月份、12月份共4个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人数汇总数截图或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加盖企业公章)。本企业科技人员及其工作岗位等。
(5)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章的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和附表)复印件。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1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1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8)研究开发活动材料:项目立项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
(9)有效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等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依照实际情况选择成果转化方式;转化结果可从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11)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材料: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材料。
(12)出具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专项审计报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