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企业如何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 应在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佐证材料;
4.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必备条件中的直通条件佐证材料(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1.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科技奖励证书(排名前三);
2.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无,则需补充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3.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投资协议和实缴验资报告等;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的文件(或官方网站完整截图)等证明材料。
(三)60分评价佐证材料(按照企业得分项对应提供):
1.审计报告复印件(若无,则需补充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2.主导产品所属领域说明材料;
3.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查询证明下载或提供证书、牌匾等;
4.与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
5.培育平台首页数字化水平测试结果;
6.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证书、牌匾或授奖红头文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注册商标证书或省级以上著名品牌等证书、牌匾;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立项文件或标准发布文件;
7.撰写说明申报企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发展行业;
8.撰写说明企业掌握的特色工艺、技术、配方(加盖公章并扫描),并提供专利证书或政府颁发的特色认定证书、其他技术证明文件等;
9.主导产品在国内或省内细分市场地位说明材料;
10.产品通过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证书;
11.近三年拥有产学研合作项目或技术转让的合同及结算票据扫描件;
12.拥有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13.近三年进入“创响福建”大赛地市决赛名单或专题赛获奖名单、“中国·海峡”系列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证书、官方网站完整截图、公告文件等证明材料;
14.近三年企业主导产品列入省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新产品推广目录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完整截图;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首台(套)的官方文件或证书、牌匾等;列入国家、省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证明文件等;
15.被公布为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企业等试点示范,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5G全连接工厂、典型应用场景等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完整截图;
16.知识产权证明;
17.企业全体职工花名册,研发人员清单及其社保缴纳证明;
18.国家、省部级、市级、其他级别的研发机构批准建设红头文件或证书、牌匾等;
19.系统要求填报的500字以内企业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