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地补助奖励情况
广州市
提交高企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企业,每家补贴二十万元,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一百万元的奖励;
珠海市
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市级财政给予十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一千元补助;获得市级创新基金立项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资助额度上增加五万元;
东莞市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三十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十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企业予以五万元奖励;
佛山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十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一千元;
深圳市
龙华现金补助二十万元,光明三十万元,福田1五万元,宝安十万元,龙岗十万元,南山五万元。
中山市
新认定高企每家补助十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补助五万元;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资助一千元;
惠州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十万元资金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企业资助五万元;
江门市
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十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各分担五万元;
湛江市
对获得认定的高企、省级创新企业给予十万元奖励。对高企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五万元,符合申报条件,但评审未通过的企业给予补助三万元。对新引进的国家高企,给予补助十万元;
茂名市
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八万元资助。对首次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给予十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企给予二十万元。对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区内企业,给予五万元资助;
清远市
对通过受理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补助三万元;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补助七万元;
阳江市
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五万元补助;
潮州市
对首次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过去三年没有高企资格),给予一次性补助二十万元;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通过复审或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十万元;
云浮市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三十万元资金奖励。 对孵化器内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十万元。对高新区内企业获得高企资格的奖励十万元,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三万元;
河源市
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十万元的奖励;
梅州市
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二十万元;
汕头市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十万元补助;
顺德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十万元,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五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一千元,新入库培育而未享受广东省科技厅入库补助的企业给予补助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