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双软认证条件和优惠政策
广东双软认证的优惠政策
税收方面:
1、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两免三减半: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广东双软认证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注册年度与申报年度必须存在跨年。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50%。
5、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