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可以恢复或撤回要求吗?
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那么专利优先权可以恢复或撤回要求吗?下面赛凡科技小编来详细为你解答。
一、优先权可以恢复吗?
如果申请人是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日后、但是在该届满期限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受理局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但提出这种请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受理局能够接受优先权恢复的请求,并且,申请人提出的关于未能在优先权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的理由满足该受理局的标准。目前,恢复优先权要求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尽管申请人已采取了适当的注意,但仍出现了未能满足期限的疏忽(“合理理由”);另一种是申请人本身并非故意错过该期限(“非故意理由”)。
2、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恢复优先权要求的请求信函(包括相关优先权要求的信息、说明未在期限内提交国际申请的原因)、相关声明和证据。
3、根据受理局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二、优先权文本的提交方式
对于中国受理局而言,申请人有三种方式提交优先权文本。
1、申请人请求在先申请的受理机构制作认证文本,将文本直接提交至国际局,或提交至中国受理局并由其转交至国际局。
2、如果在先申请是中国国家申请或者是由中国受理局受理的国际申请,请求中国受理局制作优先权文本并传送给国际局,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优先权文件费)
3、通过优先权文件数字接入服务(DAS),将优先权文本以电子文件的方式交存至国际局指定的数字图书馆。
三、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吗?
可以撤回。
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应当书面提出。优先权要求撤回后,导致该的最早优先权日变更时,自该优先权日起算的各种期限尚未届满的,该期限应当自变更后的最早优先权日或者申请日起算,撤回优先权的请求是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十五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的,则后一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按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撤回优先权后,要求优先权的相关要求和处分不再成立。
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