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是从网上填写,然后再打印出来。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包括:研发活动名称、起止时间、技术领域、技术来源、知识产权编号、研发经费总预算、研发经费近三年总支出及三年支出情况、目的及组织实施方式(限400字)、核心技术及创新点(限400字)、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限400字)。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净资产”是指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在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11.IP代表知识产权编号;RD代表研究开发活动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IP、RD、PS后取两位数(01、02、……)。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15.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销售收入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收入÷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1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