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一、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1.政策依据:

《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方案(2015-2020)》(佛府函[2015]50号);

出台时间:2015年5月26日;

2.扶持细则: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补助;

(2)重新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8万元补助;

(3)认定一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补助。

二、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1.政策依据:

《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
年)》(佛禅府函[2016]4号);《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佛禅府函[2016]4号)《佛山市禅城区进一步加强2017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奖励办法》。

2.扶持细则:

(1)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

(2)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

(3)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4)对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入库培育支持的企业给予5 万元补助;

(5)中介机构辅导通过1家高企:奖励3万元,辅导通过高培:奖励2万元;

(6)申报扶持资助:对2017 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成功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给予一次性3 万元补助。

三、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1.政策依据:

《佛山市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南府函[2016]19号);

《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南府函[2016]24号)

2.扶持细则:

(1)首次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 万元补助。

(2)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 万元补助。

(3)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

(4)对纳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 万元补助。

(5)企业每认定1 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 元补助。

(6)对成功服务南海区内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机构每认定1 家奖励3 万。

四、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1.政策依据:

《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 年)》;

《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

2.政策细则:

(1)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申报企业,给予补助2 万元;

(2)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申报企业,给予补助3 万元;

(3)通过培育成功出库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通过首次认定的给予扶持金额20万元;

(4)通过重新认定的给予扶持金额10万元;

(5)企业每认定1 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 元;

(6)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服务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或入库培育,给予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每家企业1 万元的补助。

五、三水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1.政策依据: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三府函[2016]22号)出台时间:2016年6月8日。

2.扶持细则:

(1)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万元。重新认定:15万元。

(2)对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认定的企业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六、高明区高新技术企业扶持资金

1.政策依据:

《佛山市高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明府办〔2017〕96)。

2.扶持细则:

(1)首次通过高新认定:给予10万元的补助。重新认定:给予10万元;

(2)通过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给予3万元补助;

(3)成功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补助5万元。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