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条件
一、申报条件
1.该专项集中支持《2020年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明确的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自主设备更新升级规模化应用、技术改造服务体系建设、关键食品药品保障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重要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废旧汽车家电回收能力建设等领域项目(若要了解《重点支持方向》的具体内容,可与市工信局规划投资科联系)。
2.此次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亿元;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且知识产权明晰;项目审批(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没有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地方企业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联合行文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申报。
2.申报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中要包含《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逐个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要明确企业以往获得中央内投资支持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有未验收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没有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也要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3.请于2020年2月1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光盘,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工信局规划投资科。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审查结果负责。
2.近年来,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依法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等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