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申领资格
根据广州市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广州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初创企业、创业基地等,给予共计11项创业补贴和资助,同时扩大了申请对象的范围,非广州市户籍但在广州创业的创业者和初创企业都将从中受益。
(一)申请条件:
1.广州市成立1-4年企业
2.连续给员工购买满3个月的社保
(二)申请只需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 购买社保员工身份证扫描件
(三)补贴标准:
以上人员在本市主自创业,吸纳毕业2年内在穗或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为招用人员购买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申请周期:3个月,此补贴是政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