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技术改造项目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报范围
工业企业按照《统计法》要求,在2018年1-6月期间向统计部门报送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数据,并被纳入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数据,纳入投资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可申报。单个工业企业多个项目符合条件的,以项目为单位准备申报材料。
政策内容
○对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且 纳入统计数据库 且 当年形成有效投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总投资在500万元-5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当年技术改造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时间和入库要求
以市统计局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为依据,6月份入库数据(截止7月7日)为最终数据。
二、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项目备案证(项目备案名称需与市统计局入库项目一致,本申报通知印发后补(改)项目备案的不予支持);
(三)2019年1-6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发票;
(四)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附件2)。
三、申报要求
(二)网上预审。我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并答复。预审不合格的项目修改补充申报资料后重新提交预审。我局将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金申请单位的信用记录,如有严重失信等行为,将取消资金申报资格。
(三)提交书面材料。网上预审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企业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通知要求的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