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好处
申报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惠政策
1可申请省工程中心建设专项资金,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工程中心;
2省科技厅在年度科技计划立项时,优先支持工程中心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
广州市:
天河区:按其上一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10%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南沙区:对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工程中心,根据其所认定级别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配套;
海珠区: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深圳市:最高资助400万元,可申请领军人才补贴,深圳市里面补贴200万,各区有不同的人才配套补贴;
佛山市:区级补助10万,补助20万,省级50万,国家级100万元;
梅州市:根据年度科技工作部署设立科技专项给予了适当资金奖补。近年,共向80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放奖补资金613万元;
汕头市:市财政拨款20万;
3申报竞争性项目的加分项,通过概率会增强;
4企业含金量较高的一种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2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
3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
(一) 单位规模。依托单位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研发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在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
(二) 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进行工程化研发、设计和试验的综合能力,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工艺设备(不含生产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 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其中科研院所单位近三年牵头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 管理机制。研发机构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 鼓励有较强创新实力的新经济企业建设工程中心。新经济企业获得股权投融资500万以上或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高于500万元的,不受申报条件(一)、(二)限制。
(六) 对粤东西北地区给予倾斜支持。鼓励粤东西北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签署协议联合共建,共建单位在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条件(二)核算。
(七)对近三年牵头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解决产业技术重大问题的企业,给予优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