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认定珠海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政策。从2018年起,市财政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重视知识产权,对授权专利进行补贴。对高新技术企业、入库企业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给予1.3万元资助。
依据:珠海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的行动方案(2018-2020年)
金湾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企认定,对积极申报高企认定(包括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企业完成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给予5万元的申报费用补贴。
对通过认定(包括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依据:金湾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斗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资助10万元。另根据通过认定企业申请认定上年度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状况给予额外奖励,标准如下:
(1)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达20万元(含)到1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10万元,共资助20万元;
(2)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达100万元(含)到5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20万元,共资助30万元;
(3)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达5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以下的,额外奖励30万元,共资助40万元;
(4)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额外奖励40万元,共资助50万元。
依据:斗门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横琴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1.对未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根据企业认定(重新认定)成功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核定的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给予补助:
研发费用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助30万元。
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到200万元(不含)的,补助60万元。
研发费用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80万元。
2.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补助100万元。
依据:横琴新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扶持办法(暂行)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区财政奖励70万元。
鼓励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首次入选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区财政奖励10万元。
依据: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鼓励企业创新驱动暂行制度(修订)
珠海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成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给予奖励资金80万元;未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给予奖励资金6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
依据:珠海高新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扶持办法
珠海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当年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区财政奖励20万元。
鼓励企业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园区企业获得区统筹发展局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且当年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保税区统计局反馈的认定年度企业规模和保税区税务部门反馈的认定年度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状况给予奖励,标准如下:
(1)对认定年度为规模以上企业且认定年度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奖励100万元;
(2)对认定年度为规模以上企业但认定年度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未超过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奖励70万元;
(3)对认定年度不属于规模以上企业但认定年度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奖励70万元;
(4)对认定年度不属于规模以上企业但认定年度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奖励50万元。
园区企业获得区统筹发展局提供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且当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不满足以上(1)(2)(3)(4)所述条件的企业,区财政奖励30万元。
企业既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又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区财政奖励额度不重复叠加,对在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中已有区财政资助的部分将相应扣除。
珠海市富山工业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鼓励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助,对认定后迁入园区但未获其他区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参照奖励。
依据:珠海市富山工业园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