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中专利数量的要求
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对专利的要求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申请国家高新需要至少一件发明专利或者6件实用新型或软件著作权。但是随着近年高新审查严格性越来越高,所以仅仅满足底线是不够的。需要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及规划专利的数量。
如何避免专利分数过低,知识产权分数过低可能主要由下面的因素引起: 第一、不满足规则层面的需求
案例一:某软件企业填了10项软著,但近上次申报时用过6项,必然扣分。专利虽然取消近三年的限制,但Ⅱ类知识产权只能使用一次,对于2017年申报高企,2020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一定要做好知识产权准备。
案例二:企业只有一个发明,但是评审时发现,这个发明的权利人不是申请主体,且这个发明未缴年费已经失效,自然就是0分。
案例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但知识产权没有办理变更手续,即使有工商部门变更通知书,知识产权也不会被专家认可,基本是0分。
案例四:知识产权有多位企业共有产权人,A公司用来申报高企,但没有获得其他公司授权许可,或A、B公司同时用来申报高企,知识产权同样不被专家认可,多数是0分。
第二、不满足技术层面的要求
案例一:企业有6项软著,表面上已经满足基本要求,但是专家评审时认为,其中两项软著在技术上根本没有丝毫的区别,于是只认可了其中一项,导致扣分。
建议:
在高企申报之前,企业一定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布局和管理,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需要紧密结合企业的研发活动和相关技术,要确保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得到更多的分数,切勿把管理方法中知识产权的最低基本要求或者门槛性要求作为企业申报的最高需求。
其次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明确受让等形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得分很低,独占许可已经不被认可,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一定要确保所有知识产权权属人均为申报企业,知识产权仍在有效期,避免知识产权未缴年费和重复使用,共有知识产权,一定要取得共有产权人授权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