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税率应高于20%)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将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申报条件

(一)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均可申报。

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国家授权部门认定:如通过市级/省级的科技成果登记和鉴定,获得鉴定证书;或有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如获得某些资质认证:免检产品、名牌产品、重点新产品、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是指申报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或授权通知书+缴费通知;至少也需要具备受理通知书),同时该知识产权须对申请产品核心技术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相关文件。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