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补贴政策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税率应高于20%)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高新技术产品申办成功后,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广东省各地区奖励情况如下:
广州市天河区:对上一年度工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产品,每种产品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
佛山市: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顺德区: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南海区:对企业每认定1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
中山市: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3000元。
肇庆市:对上一年度企业通过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每一项给予1万元的后补助资金。珠海市: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
云浮市:企业认定一件高新产品奖励5000元。
梅州兴宁市:高品奖励2万一个。
惠州大亚湾:高品奖励2万一个。
东莞市各个镇区:
《常平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新获得省级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3万元的资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同一级别奖励总数不超过3个。
《道滘镇“科技道滘”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奖励2万元。
《石龙镇促进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实施办法》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省级每个奖励1万元,国家级每个奖励3万元。
《科技茶山工程资金操作办法》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奖励1万元。
《虎门镇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产品获得认定后,每件奖励5000元;省高新技术产品获得认定后,每件奖励3000元。
《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省高新技术产品获得认定后,每件资助3000元。
《厚街镇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高新技术产品获得认定后,每件奖励3000元。
《沙田镇、虎门港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镇港”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试行)》对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奖励3000元。
东莞樟木头:企业认定一件高新产品奖励1万。
广东省境内注册企业,产品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