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加计扣除怎么做
按照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就是企业在按照规定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 50%提高到 75%。
例如
某企业上一年的税前利润是200万,用于研发的费用是100万。按照25%的税率,不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该企业该企业上一年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25%=50万元。而该企业在做完加计扣除之后,上一年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100*50%)*25%=37.5万元,节省了12.5万元。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高新认定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哪些差异?
一、归集目的不同
高新认定
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
加计扣除
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从而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
二、对研发活动的定义不同
高新认定
对企业研发活动范围相对宽一点。
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政策增加了“系统性”三字,相对于高新认定而言,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企业的研发活动有系统组织形式。
三、研发活动适用范围不同
高新认定
只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居民企业都符合要求。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加计扣除
列举了以 6 个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其余企业发生的研发活动均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一、烟草制造业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三、批发和零售业
四、房地产业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娱乐业
四、归集范围不同
人员结构
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提供管理和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需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主要有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三类,研发人员既可以是本企业员工,也可以是外聘人员。
直接投入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均可归集。
租赁费只是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不包括销售的设备费。
折旧费用
包括仪器设备及建筑物的折旧费。
允许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摊销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中。
只包含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房屋折旧费不在归集范围内。
设计实验等
允许将装备调试费用计入研发费用,且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多一项“田间试验费”。
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和现场试验费。
委托外部研发
允许委托境内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允许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研发。
但二者均设置了80%的扣除限额。
其他相关费用
不得超过总费用的20%
包括通讯费。
不得超过总费用的10%
包括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但不包括通讯费。
五、加计扣除更为谨慎细致
与高新认定研发费用相比,加计扣除更为谨慎细致
(1)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于加计扣除政策。
(2)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应冲减对应的研发费用。
(3)对于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企业应对其使用情况做合理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