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珠海市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
(二)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三)企业上年末总资产1500 万元以上,企业上两个年度营业收入都在 2000 万元以上。
(四)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7.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到 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公司估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有清科创投排名前50的投资机构投资的,该企业视为拥有盈利前景,年度利润可以为负数。
(五)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每年都达到 3%以上。
对于优先遴选领域的参评企业,以上(三)(四)指标要求,可适当降低不超过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