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有多少?

国高申报时间已过去,还未得知是否已通过国高认定的企业,可先了解下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此资助范围只针对深圳地区。

       福田区: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 20 万元。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注册地变更至本区,并且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支持。

       南山区: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

       罗湖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

       宝安区:首次认定为国高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国高企业给予 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高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

       龙华区:对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 30 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

       龙岗区:2016 年 1 月 1 日以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认定激励;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 10 万元激励;

       光明新区:对 2016 年 8 月以后申请的国高企业给予 30 万元奖励;

       大鹏新区:申报单位为新迁入、首次认定的深圳市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扶持。对新迁入、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扶持(已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10 万元扶持的,追加资金支持 10
万元)。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5 万元扶持;

       坪山新区: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通过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盐田区:上年度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非首次的每家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企业申请需具备的条件:

       1、在以上对应区里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税务、安全、环境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企业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