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认定广东省工程技术中心有什么好处

一、申报依据

(一)(粤科函政字〔2013〕1513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管理办法》

(二)(粤科函产学研字〔2018〕2020号)《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工程技术中心定义: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命名方式:

“广东省 xxx(核心技术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提示1:核心技术领域与已建立的省工程中心有差异化,最好保障专业方向省内的唯一性,命名前需进行名称查重。

实施目的:

为加快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平台工程化研究开发能力,按照质量与效益并重,研发与应用同步的要求,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认定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工程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聚集与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广东经济发展。

补助方式:

1.省级财政无直接经费给予扶持;

2.批准组建的下一年度起可申报工程中心建设相关的专项,采取竞争性资助;

3.部分地市(区)对省工程中心认定有配套经费。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

提示1:2018年新的规定,(企业)只允许建设一个省级工程中心,不同领域也不能申报;

提示2:高校和科研院所一个法人单位当年只能申报一家,不同年度可建设不同领域的多个省级工程中心;

提示3:没有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也可以直接申报省级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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