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交材料清单
(一)网上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全提交。企业应对附件进行扫描处理,并将所有扫描文件压缩成一个大小在5M以内的rar文件,以公司名称为文件名。 必须上传的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2.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有中介机构盖章的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4.审计报告中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知识产权证书
6.人员情况说明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二)纸质材料
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2.材料目录;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及备案批复)(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加盖公章);
6.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信息表(分为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栏和备注栏,其中研发人员务必在备注栏以“*”标注);
7.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格式参考中国注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原件);
8.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主要包括研发项目数量、投入经费、参与人员数量等概况,每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起止年限、投入经费、参与人员、创新点以及所取得成果等,可提供立项合同(任务书)及验收报告作为附件参考);
9.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可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研发机构简介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明细、企业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10.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公章);
12.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
(三)材料装订要求
1.首次认定企业材料请使用绿色封面,须重新认定企业使用蓝色封面,胶装合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请尽量采用正反面打印或复印。
2.请按纸质材料内容要求顺序装订,对材料逐页编制页码,并在“材料目录”内注明相应的页码范围。
3.需提交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请申报单位另行保留一份副本备查。